[市监招协]关于开展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市监招协〔2018〕24号>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0/31 0:30:38

关于开展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监招协〔2018〕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建〔2018〕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广大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培训需求,决定开展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培训:
    (一)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二)在2012年及以前获大专学历,或在2013年及以前获本科学历,或在2016年及以前获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已获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至少有一个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学历。
    二、报名资料
    (一)《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报名汇总表》原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
 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二)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原件核对);
    (三)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原件核对);
    (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文档。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2018年11月1日~9日,各有关单位统一到本协会秘书处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提交上述报名资料(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本协会邮箱),并缴纳培训费,标准为:本协会会员单位每人380元;非会员单位每人480元;未按规定缴纳会费的按非会员单位标准执行。
    (二)学习。2018年11月10日至12月28日为网上学习和考试时间。学员通过本协会网站(网址:www.nbjl.org)首页链接进入“宁波市专业监理工程师网络培训平台”,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后进行学习。学满96学时后可进行网上考试,成绩合格后打印合格证明,并签署本人姓名。鼓励学员学完全部课程(189学时)。
    (三)公告。2018年12月29日,在本协会网站上公告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四)领证。2019年1月2日起,各有关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本单位合格人员名单、经学员本人签名的合格证明,到本协会秘书处领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坚持企业和个人自愿原则。
    (二)培训教材采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的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用书(学员可到新华书店购买;也可到本协会购买,会员单位的学员享8.5折优惠价),网络培训课程和网上考试范围包括该套教材全部内容。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由学员依据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对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14个工程类别,选择其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在培训报名汇总表中填报。
    报名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9楼905;联系电话:0574-87241970;联系人:陈岱;邮箱:nbjlxh@163.com。
    附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具体报名请联系公司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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